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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即将实施,注重实际使用场景更好家中躺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4

近年来环境多变,空气污染问题频出,人们对于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愈发严苛。尤其当下气温骤降,室内活动增多,通风时间减少,为了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急需质量过硬的空气净化设备解决这一问题。

空气净化器-(1) (1)

就在今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GB/T18801-2022《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并定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空气净化设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实际场景需要,对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做出新的规范化要求。


新增CADR与CCM的对应区间指标

洁净空气量(Clean Air Delivery Rate; CADR)是净化设备输出空气洁净空气的比率,CADR值越高,则表示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能越高。但高功率只是一方面,净化设备的累积净化量(Cumulate Clean Mass; CCM)也是反映空气净化器质量一个重要的指标,它代表着空气净化器累积净化处理的目标污染物的总质量,是空气净化器有效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在原本的标准当中,并没有对CARD值和CCM值之间的关联关系做出明确规定,就会出现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很高,但是使用寿命却很短的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并不注意,导致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便起不到有效的净化空气作用。关联指标的建立,保证了设备有着合格的净化效率的同时,使用寿命也能不打折扣。

空气净化器-2

完善污染物规范标准

对于原本的气态污染物的评价实验方法只针对于单一成分,高浓度的气态污染物,与实际的家居环境中多种气态污染物混合的特点区别较大。本次重新修订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到在空气净化器在真实环境中的表现,完善了气态污染物去除相关试验方法,提出了气态污染物混合加载试验方法和动态平衡试验方法。

空气净化器-3

而针对现在消费者较为关心的过敏原和异味等污染问题,新标准也进行了相关的标准制定建立相关的评价试验方法。采用“去除率”试验法评价净化器去除过敏原的能力,标准试验中会用到的过敏原总共7种(尘螨、树花粉、草花粉、霉菌、蟑螂、猫皮屑、狗皮屑)。对于异味问题,采用专业嗅辨员的方式来试验检测,提出以“臭气浓度”作为评价指标,将气味强度分成6个层级标准。先后测定气味强度差来达标净化器去除异味能力。同时考虑到净化器内部吸附污染物产生异味的问题,新增模拟二次异味以及去除异味的能力,保证空气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去除异味的能力。

其他性能规范完善

空气净化器-4

除了对于空气净化器在净化功能上的完善规定,对于净化器在使用体验上的要求也做出了进一步的完善。


对于空气净化器的待机功率要求,噪音要求,能效要求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待机功率要求净化器在关机模式、非网络待机模式、网络待机模式下的待机功率最大实测值分别不得大于0.5W、1.5W、2.0W,进一步提出对于空气净化器的能耗要求;噪音要求在原本基础上对拥有低噪声模式的空气净化器需要标注说明该模式下的最大净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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